2024·广元市美术馆公共空间小幅美术作品展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广元市美术馆拟于2024年7月举办“2024·广元市美术馆公共空间小幅美术作品展”,以美学引领、艺术点亮美术馆公共空间文化内涵品位,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现将本次展览征稿通知如下:

展览信息

展览名称:2024·广元市美术馆公共空间小幅美术作品展展览时间:2024年7月-2025年7月

展览地点:广元市美术馆展厅外公共区域

展览规模:拟展出约4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
广元市美术馆
广元市美术家协会

作品征集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

(二)参展要求

1.作品内容:投稿作品种类为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作品题材不限。内容要求追求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富有时代精神、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鼓励美术家们创作反映广元的剑门蜀道、红色文化、三线记忆及乡村振兴等题材的优秀作品。

2.作品尺寸:作品(画芯)尺寸不超过80cm(高)×80cm(宽)。

3.每位作者最多限报3幅作品,每人入选作品1幅。

4.投稿作者提交作品电子图片进行报名投稿,投稿电子图片一律使用jpg格式,图片大小不能低于3M,不得高于10M,电子图片文件命名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联系电话、尺寸(高cm×宽cm)、画种”。

5.参选图片请于2024年6月14日前发送至广元市美术馆指定邮箱739534465@qq.com,逾期不再受理。投稿邮件主题请写明“作者姓名、画种、展览名称”。

6.参展作品经过图片初评和原作复评评选。通过复评者,主办方将以短信通知作者在指定日期内送交原作进行评选,由专家评选出入选作品和优秀作品。参展作品由广元市美术馆统一装裱。

7.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统一退还作者,优秀作品如有收藏另议。参展作品退件邮费由广元市美术馆支付。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作品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2.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作品证书或优秀作品证书。凡入选展览作品的作者,可作为加入广元市美术家协会条件之一,获优秀作品作者可获广元市美术馆微信公众平台免费推送个人艺术专辑1次。

3.主办单位将及时在广元市美术馆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展览相关信息,具体请关注广元市美术馆微信公众号。

4.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权进行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

5.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610号文化艺术中心西区邮   箱:739534465@qq.com

电   话:0839-5575536

联系人:姜老师

 

广元市美术馆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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