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春华三月” 第八届宝鸡市女性书画 优秀作品展

“春华三月”女性书画优秀作品展览已经历七载辉煌,汇聚了众多女性艺术家的心血与创意,吸引了全市范围内女性美术爱好者的热情参与和广泛关注。值此2024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为了推动宝鸡地区艺术事业的蓬勃发展,提升地方文化软实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女性书画展览品牌,并激励广大妇女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奋发向前、贡献智慧与力量,宝鸡市群众艺术馆、宝鸡市美术家协会、宝鸡市书法家协会将携手举办“春华三月”第八届宝鸡市女性书画优秀作品展。现将展览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宝鸡市群众艺术馆宝鸡市美术家协会

宝鸡市书法家协会

二、协办单位

宝鸡文理学院美术学院高新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宝鸡市各县区文化馆

三、展览日期

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31日

四、展出地点

宝鸡市群众艺术馆一楼美术展厅

五、展出规模

本次展览拟展出优秀书画作品100幅左右,同时获奖作品线上展出。

六、展览要求

1、本次展览将在宝鸡市范围内征集年满18周岁的女性书画爱好者的作品。

2、作品注重观赏性和艺术性,展出具有时代气息,家园情怀,现实表现的优秀美术书法作品,鼓励创作手法和表现形式的创新。

3、每位作者送展作品1件,宝鸡市群众艺术馆组织专家遴选后展出优秀作品。

4、作品种类为中国画、书法、油画、水彩画等。

5、中国画、书法作品尺寸统一为四尺斗方或四尺竖幅,油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100×100厘米 ,水彩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全开。主办单位仅提供斗方和四尺国画框,特殊尺寸作品及其它画种请作者自行装裱,便于展出。

6、本次展览将向入展作者发放参展证书,向获奖作品发放荣誉证书及奖品,本次展览设嘉宾作品、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七、展览宣传

本次展览将通过宝鸡市群众艺术馆网站、宝鸡市群众艺术馆微信公众号、宝鸡文化等新闻媒介进行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度。

八、展览费用

本次展览不对参展作者收取任何费用,获奖及入选作品拥有展览使用权,可由主办方进行展览、宣传等非商业活动。

九、报送时间、地点

1、2024年2月29日-3月5日(周六周日休息),各县区馆将参展作品统一择优报送,个人自行报送。
2、报送地点:宝鸡市群众艺术馆三楼美术部(金台区宝烟路1号),逾期不予受理。报送作品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粘贴参展作品登记表(见附件,详细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联系地址、邮编、电话)。

3、展览结束后统一退件及颁发参展及获奖证书。

十、联系电话

群艺馆美术部:

0917-8890281

0917-8890277
宝鸡市群众艺术馆
2024年2月18日

附件1

“春华三月”

第八届宝鸡市女性书画优秀作品展作品信息

作品

名称

作品

种类

作者 作品

尺寸

地 址 电话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