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学条例 成方圆 守初心 践使命”——泉州市主题书画作品展

为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市机关营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版)良好学习氛围,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中共泉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泉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举办“学条例 成方圆 守初心 践使命”——泉州市主题书画作品展,以书画作品宣传学习党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有关书法作品征集评审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共泉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泉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华侨大学美术学院
泉州市书法家协会
泉州市美术家协会
(三)协办单位
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

二、展览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6月
(二)地点: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

三、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的泉州市书法爱好者、书法工作者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主题要求
1.以党纪教育为主题,传播新时代文化;
2.作品要有艺术高度,应具有学术性和探索精神,能够彰显对艺术语言高品质、高纯度的追求;
3.内容要求弘扬主旋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有时代精神、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
(二)类别: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两个类别。
(三)规格
1.书法:投稿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一律为竖式。不需装裱。
2.篆刻:印蜕6-8方,附两枚以上边款,作者自行制作印屏,尺寸为四尺对开竖式。
(四)数量:每位作者可同时投书法、篆刻作品各1件,请一次性寄出。
(五)信息填写: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作品规格、作品书体等。草书、篆书、篆刻须另纸附作品释文。

五、征稿时间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4年5月2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逾期投稿作品不予受理。

六、收件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少林寺禅武文化园紫砚堂艺术馆;收件人:庄崇宏,电话:13365950000。(邮件信封上务必标注“主题展”字样)

七、作品评审

1.泉州市书协负责组织评审工作,评出入展作品60件(其中优秀作品25件)。由主办单位向作者颁发参展证书。
2.泉州籍非市书协会员获优秀作品奖具备申请加入市书协条件;入展作品可作为申请入会条件之一(1次)。

八、其它事项

1.本次征稿免收评审费;
2.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3.展期结束后入展作品和投稿作品均退还作者(邮资到付);
4.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5.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泉州市书法家协会。

泉州市书法家协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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