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摄影与摄像》十月月赛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8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525

用镜头讲述中国故事,用影像典藏时代华章,为了更好地发掘并推荐优秀摄影人才,摄影与摄像杂志社经研究决定,即日起正式启动“《摄影与摄像》月赛活动”。此项活动将以每月月赛为基础,开展“季赛、年赛”评选,欢迎广大摄影人、摄影机构踊跃投稿参与评选。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科教电影电视协会影像活动专委会

主办单位

摄影与摄像杂志社

合作媒体

央视三农中心、光明网、中国日报、环球网、中华网、凤凰网、北青网、今日头条、香港商报、深圳特区报

赛事流程、奖项设置
本项赛事采取积分制“月度评选+年度评选”的形式,每月发布一期获奖名单,年终发布年度获奖名单。

(一)月赛评选

1.流程

(1)每月25日投稿截止;

(2)每月26日-30日由主办单位组织评审专家及资深编辑进行评选,工作人员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入选作者;

(3)次月5日,在《摄影与摄像》融媒体平台公布本月月赛获奖作品名单。

2.奖项设置

特等奖(积5分)、金奖(积4分)、银奖(积3分)、铜奖(积2分)、优秀奖(积1分),年底综合评选时将按积分排名进行年度奖项评选,积分前50名的摄影人将免费推荐加入“中国科教电影电视协会”。

3.权益和义务

(1)获奖作者作品将在《摄影与摄像》杂志刊登、融媒体平台展示;

(2)每位获奖作者均颁发月赛电子版荣誉证书。

(3)每位获奖作者获赠2本当期杂志(包邮)。

(4)获奖作者优先推荐申报《摄影与摄像》杂志社特约摄影师并颁发证件等;

(5)获奖作者优先推荐在《摄影与摄像》杂志上发表个人专版或专访。

(6)获奖作者将享有订阅《摄影与摄像》杂志全年7折优惠。

(7)获奖作者均可以“绿色通道”形式免评审流程,参加《摄影与摄像》2023年度影像大展活动。

(8)费用:月赛获奖作者需办理相关费用:300元/人(含作品评审、设计制作、杂志快递等)。

(电子证书样式)

(二)年度评选

1.评选时间

(1)2023年12月31日前根据获奖作者积分高低排序进行年度评选,积分前50名的摄影人将免费推荐加入“中国科教电影电视协会”。

2.年度奖项设置

排名第1位的摄影人将荣获“《摄影与摄像》2023年度摄影家”称号,并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获聘为“摄影与摄像杂志社全国理事会会员”。

排名2-11位的摄影人将荣获“《摄影与摄像》2023年度摄影十杰”称号,并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获聘为《摄影与摄像》杂志首席摄影师。

排名11-51位的摄影人将荣获“《摄影与摄像》2023年度优秀摄影师”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
投稿须知
1. 投稿需建立文件夹,命名为“月赛+作者名+联系方式”,以作者真实姓名投稿;投稿主题及内容不限,投稿数量文件夹内含:4-10幅作品(JPG格式,作品大小在2M以上,每幅作品下标注: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摄影形象照1张,作者摄影艺术简介1份),(少于或超出均为无效作品,将失去评奖资格),以上文件夹内资料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2.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主办方有权使用投稿作品在其杂志、网站及融媒体平台宣传展示,未按要求和时限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3. 所有投稿作品主办方有权在当月赛期间在平台上进行展示,但不代表该作品获奖,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使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非商业用途,并不支付稿酬,保留作者署名权。

4.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主编:刘喜文责编:郭超

编辑:宋姝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