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举办巴蜀新视界第三届乡村振兴农民画联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积极推动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促进川渝两地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扩大川渝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辐射力和美誉度,加强全民艺术普及交流与联动,共同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川渝乡村文化建设和美育乡村服务品牌,经研究,定于2024年3月至12月在川渝两地联合举办“巴蜀新视界”—第三届乡村振兴农民画联展”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成渝地·巴蜀情

活动名称

“巴蜀新视界”一第三届乡村振兴农民画联展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

重庆市群众艺术馆

四川省文化馆

重庆市美术家协会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重庆市忠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执行单位

忠县文化馆

展览时间

2024年9-11月;开幕仪式时间:2024年9一11月(根据农

民丰收节时间确定)

展览地点

(一)线上展览:重庆群众文化云、四川公共文化云(二)线下展览:重庆市忠县青少年宫

参展要求

(一)作品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决策,用艺术的形式讴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弘扬农耕文化、支持农业发展、提升农村形象为目的,描绘新时代人民小康生活新图景,反映乡村振兴农村新面貌,倡导文明健康新风尚。
(二)征集对象
川渝两地群众文化工作者、民间文艺家,以及农民画家等。
(三)征集方式
采取层层发动、广泛征集和重点征集相结合方式进行。
(四)展览规模
展出获奖及入展作品100件
(五)作品要求
1.作品艺术类型可以采用油画、国画、版画、水彩画等形式,布面或纸面作画均可。2.报送作品应为2022年12月以后新创作的作品(入展往届川渝两地乡村振兴农民画联展的作品谢绝申报参展),每位作者只可申报1件(含多作者联合创作),各申报渠道不得重复报送。每位作者须由所在区(县)、市(州)统一推荐报送,拒收个人投稿。

3.作品实物尺寸原则上不大于1.5m(高)*1m(宽)(含装裱外沿或画框)。

4.作品先报送高清拍照或扫描的数码照片,每件作品1个文件,表现出作品全貌,JPG格式,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文件名须按“所属省市(区县/市州)+标题+创作时间+尺寸+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作品说明”命名,如:《乡村新风》+2022年2月+重庆渝中区+高0.8m宽0.5m+张三+13888888888+作品从“乡村新风”视角切入,反映乡村振兴建设成果。七要素缺一不可,作品说明不超过100字,否则不予参选。

5.关于著作权及相关问题

(1)组织机构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传播、公益性宣传等方式免费使用入展、获奖作品。

(2)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确保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6.作品报送

报送时间:2024年7月25日前

请将《“成渝地·巴蜀情”一一第三届乡村振兴农民画联展”作品汇总表》(见附件)连同作品数码照片分别报送至指定邮箱。

收件邮箱:

409735545@qq.com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2726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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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审

(一)奖项设置本次展览重庆、四川各入展作品50件,其中一等奖作品共6件,二等奖12件,三等奖20件,优秀组织工作单位20个,所有证书均由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盖章。

(二)评选办法

1.联展评选分初评、终评两个阶段。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各地选送作品进行初评,择优确定入选名单,再进行作品原件终评。

2.专家评选:川渝两地专家进行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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