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
佳木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佳木斯市摄影家协会
二、评选委员会
三、展览日期
四、展览地点
五、展览规模
六、征集办法
七、参展要求
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抄袭他人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
八、评选
作品评选结果在黑龙江文艺网、佳木斯市文联微信公众号公布。
九、相关事项
2024年4月10日
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
佳木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佳木斯市摄影家协会
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抄袭他人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
作品评选结果在黑龙江文艺网、佳木斯市文联微信公众号公布。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