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西藏摄影和短视频大赛

关于举办第二届“我眼中的新西藏-幸福中国年”摄影和短视频大赛的通知
由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主办,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浙大城市学院承办的第二届“我眼中的新西藏-幸福中国年”主题摄影和短视频大赛,面向全国征集作品。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第二届“我眼中的新西藏-幸福中国年”参赛作品可以围绕民族文化融合、乡村振兴、中华民族共同体等方向进行创作,旨在全面展示西藏自治区日新月异的变化以及西藏各族群众的幸福美好生活,进一步促进中华民族和全体中华儿女同心同德、同向同行,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照片不小于2MB,单幅、组图(4-5幅)均可;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格式为常用格式,时长3分钟以内;参赛作品须同时提供作品标题、简短描述和作者。

二、活动时间

作品报名:即日起-4月13日

网络投票:4月14日-5月14日

专家评审:5月15日-5月30日

三、投稿评选方式

1.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投稿。

 

2.线上投票在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摄影、短视频)投票最多者获得最具人气奖。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由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邀请的专家评审团进行评议。

3.活动结束后将为获奖作者发放由西藏文旅厅颁发的奖杯、证书以及奖金(含税),获奖作品还将在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微信公众号等各媒体平台进行展出。

四、奖项设置

摄影和短视频大赛获奖者将获得由西藏文旅厅颁发的奖杯、证书以及奖金:

一等奖:

奖杯及税前奖金

(摄影)3000元

(短视频)7000元

 

二等奖:

奖杯及税前奖金

(摄影)1000元

(短视频)1500元

 

三等奖:

奖杯及税前奖金

(摄影)500元

(短视频)500元

 

最具人气奖:

奖杯及税前奖金

(摄影)1000元

(短视频)1500元

 

优秀奖:

(摄影)证书

(短视频)证书

 

一等奖(摄影、短视频)各1名

二等奖(摄影、短视频)各1名

三等奖(摄影、短视频)各4名

最具人气奖(摄影、短视频)各1名

优秀奖(摄影、短视频)各10名

五、特别说明

1.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不存在法律纠纷;主办方有权在相关网络平台及媒体报道中无偿使用,可用于公益性使用。

2.凡参与本次活动的个人(单位)均被视为认可上述声明。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俊华:13398011327

联系人严文强:13308913301

联系人胡含璐:15258504637

联系人扎西罗布(小):18089083521

联系人王静:1898061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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