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连云港市沿海开放40周年主题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

2024年是连云港市成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40周年,为以文艺形式展现我市现代化建设的辉煌成果,生动记录全市人民群众在沿海开放历史中的伟大创造和精神风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连云港新实践的艺术征程,经研究决定举办“连云港市沿海开放40周年主题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对连云港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担当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开展无愧于时代的文艺创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动主题性艺术创作繁荣发展,展示连云港市沿海开放40周年取得的成就,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连云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连云港市美术馆(书画院)

连云港市美术家协会

连云港市书法家协会

连云港市摄影家协会

三、作品相关要求

(一)美术类
1.创作主题
全面反映连云港市沿海开放40年来的成就,展示中国式现代化连云港新实践中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重大历史事件、经济建设成果、文化活动、英模人物、文明生活、自然风光等,提倡原创作品。

2.作品形式及尺寸

征集美术作品形式: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漆画、雕塑。

尺寸要求: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漆画作品外框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雕塑作品不小于50厘米,最长边不超过100厘米(宽),重量不超过150KG。

3.送件要求

每位作者限投稿一件作品,入选作品统一装裱。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作品请亲自送件取件以防破损遗失。

4.展出规模

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80件。

5.收件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正常工作日收件)。

6.收件地址

连云港市美术馆,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6号市美术馆一楼收件室,邮编:222000

7.收件人

程振东 ,联系方式:18761306847

邵  壮 ,联系方式:17751811216

(二)书法类

1.创作主题

以反映连云港市沿海开放40年来的成就的诗词、文赋为主,积极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均可,提倡自作诗词联赋。

2.作品尺寸

作品一律为竖式,画芯尺寸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不符合尺寸要求的作品不予评选。

3.送件要求

每位作者限投稿一件作品,入选作品统一装裱。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作品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送件或快递须妥善包装以防破损遗失。

4.展出规模

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80件。

5.收件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正常工作日收件)。

6.收件地址

连云港市文联,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3号楼506。

7.收件人

李春霖 ,联系方式:13401262455。

(三)摄影类

1.创作主题

紧扣“连云港市成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40周年”这一主题,全面反映连云港市沿海开放40年来的成就,展示港城人民的精神面貌、重大历史事件、经济建设成果、文化活动、英模人物、文明生活、自然风光。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鼓励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高度统一的作品参展。

2.送件要求

(1)要求参展作品是近年来拍摄的连云港市境内的摄影作品(同时欢迎40周年以来新旧对比的照片),每幅作品下方请注明标题、作者、简短文字说明、联系电话。

(2)本次征稿采用电子投稿,作品统一为JPG格式,单幅作品文件不小于5MB。

(3)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参展作品若涉及肖像权等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作品不退稿。

3.展出规模

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100件。

4.收件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

5.投稿邮箱

lygssyjxh@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连云港第一批沿海开放40周年摄影展投稿”字样。

6.联系人

朱宵骏,联系方式:18352800309。

四、评选

1.美术类、书法类、摄影类作品由主办单位组织评选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选及评奖。

2.投稿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代笔、代刻、临摹、抄袭、集字及一稿多投等均属违规行为,违规者取消资格。

五、展览时间、地点

时间:4月中上旬

地点:连云港市美术馆

六、其他事项

1.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出版、宣传、信息网络传播、研究、摄影及录像等权利。

2.收稿及评审期间,作品原件历经拆封、登记、悬挂、摆放等环节,或遇突发情况、不可抗力因素等,可能导致作品原件损伤,请投稿作者谅解。

3.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启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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