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首届“晓霞山杯”摄影大赛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2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52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纪念“人民艺术家”“世界文化名人”齐白石诞辰160周年,更好的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促进文化旅游发展,增强文化自信,湘潭县中路铺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举办中路铺镇纪念“齐白石诞辰160周年”暨首届“晓霞杯”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湘潭县中路铺镇人民政府指导单位:湘潭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承办单位:湘潭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湖南太和湘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征稿时间

2023年11月17日~2024年5月30日

三、征稿内容

以湘潭县中路铺镇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景区风景等(附推荐拍摄点)为内容的图片、视频。

四、奖项设置

大赛设图片类、视频类两个类别奖项1.图片类奖项

金奖1名,奖金 6000 元

银奖3名,奖金各 2000 元

铜奖6名,奖金各 1000 元

优胜奖40名,奖金各 300 元

网络人气奖3名,奖金各 1000 元

2.视频类奖项

最佳视频奖3名,奖金各 2000 元

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同一作者不重复获得金银铜等级奖项。奖金由湖南太和湘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赞助。

五、投稿须知

1.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不限。2.参赛作品必须是拍摄于中路铺内的原创作品,不接受通过后期处理改变画面内容元素的作品。

3.投稿方式:参赛作品发送至指定投稿邮箱(xtssyjxh@qq.com);作品请打包发送,照片文件命名:作品名+作者名+电话。

4.参赛图片统一为彩色JP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5M,或长边不得低于4000像素。

5.视频投稿要求

(1)作品必须为真实原创,拍摄于中路铺镇的自然风光和人文风情等。

(2)作品可适度渲染,但不能改变画面内容元素;作品的剪辑、配乐、特技等编辑手法列入评审项目。

(3)作品时长3分钟以内,为MP4格式,清晰度为1080p,16:9画幅,每秒不低于25帧,每分钟视频不低于100M。

(4)作品涉及的肖像权、音乐版权等权益由作者自己负责。

6.作品评选后将进行公示,图片类作品需调取原始文件(RAW或JPG格式,没有经过电脑软件处理);视频类作品需提供获奖作品中所有画面的原始视频素材。作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始照片和素材,无法按时提供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六、大赛评选

征稿结束后,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图片类金、银、铜、优胜和视频类奖项进行公正评选,评选结果在湘潭市摄影家协会公众号公示。网络人气奖将通过网络平台对获得图片类金、银、铜、优胜奖的图片进行七日投票,投票结果在湘潭市摄影家协会公众号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布最后获奖结果。

七、特别声明

1.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2.投稿者应保证对所投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前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应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因此受到损害的,有权追究投稿者的法律责任。

3.对于所有获奖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旅游宣传促销及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出版等公益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报酬。

4.参赛者摄影创作时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不得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拍摄所在地的相关规定。严禁拍摄涉密敏感设施、建筑。

5.本次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具有一定潜在的风险。参赛者应服从组织单位活动安排,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参赛者和相关(承办、协办)单位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如上述人员受个人身体素质(特殊体质)影响在活动中出现身体健康问题,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未满18周岁者由其活动时的监护人负责其行为安全。

6.本次活动请参赛者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支持山林防火、水源保护、景区保护等相关工作。若活动过程中上述人员对自然资源和景区造成损害将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7.本次活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8.凡投稿者,即视为认同本征稿启示之所有规定。本次大赛及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湘潭市摄影家协会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