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枫’景在身边”青少年绘画大赛

根据《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规定,每年11月为“枫桥经验”宣传月,为营造“枫桥经验”纪念活动浓厚氛围,学习宣传全国“枫桥经验”纪念大会精神,展示我区善治图景,决定开展“‘枫’景在身边”青少年绘画大赛。相关要求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政法委员会、共青团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承办单位:绍兴市上虞区青少年宫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枫’景在身边”为主题,用绘画形式聚焦平安、法治建设,讲好上虞区善治故事,展示平安上虞形象,为我区全面建设“青春之城”营造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

三、征稿范围

凡未满18周岁的、生活学习在上虞的青少年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与身份证一致的姓名。

四、征稿要求

(一)创作内容

围绕“以人民为中心,依靠群众力量,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的“枫桥经验”核心要义,淋漓尽致展现我区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工作点滴、日常生活、精彩活动等,内容要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二)创作要求

1.纸质绘画作品原件不得小于A3大小,不得超过180cm*90cm,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

2.参赛者必须保证参赛作品为本人创作。组委会有权对参赛作品是否由本人创作进行实地鉴定,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组委会将取消参赛者比赛资格,并予以通报。

3.作品来稿时请勿托裱或用胶膜复背,需附释文,请在信封上注明“‘枫’景在身边”青少年绘画大赛”字样,并标注字体。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工整书写作者的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4.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评费。因征稿工作人力有限,所有来稿均不退稿。获奖入展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出版权归承办方所有。

五、评选与待遇

1.作品征集后,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来稿进行评审,评选入册作品共30件,从中评出一等奖2件,二等奖5件,三等奖8件,优秀奖15件并分别予以价值500元、300元、200元、100元左右的文化用品作为奖励。

2.评审结果在上虞日报、百观新闻、平安上虞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获奖作品将视情况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集中展览活动。

3.每位作者提供的作品,落款姓名与身份证姓名须一致,举办方将根据作者提供的姓名信息发放证书和奖品等。

4.对于获奖作品我们将集中报送参加浙江省纪念“枫桥经验”60周年优秀书画作品评展。

六、征稿日期

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8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收稿地址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青少年宫(百官街道市民中心二路3号)青少年宫大厅设立专门的稿件接收处。

联系电话:0575 82141186(9:00—16:30 周一周二除外)

收件人:王老师

八、有关事项

1.有关活动进程将公布在平安上虞微信公众号上。

2.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的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3.凡投稿者视为已经确认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4.本次比赛的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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