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湖城共融 逐梦先行”全省摄影大赛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6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670

©黄文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进一步加强文艺精品创作,增强文化软实力,在“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之际,省摄影家协会联合温岭市委宣传部特举办“湖城共融 逐梦先行”全省摄影大赛,用镜头定格温岭推进“两城两湖”发展战略,打造名实相符的“东海好望角”的奋斗历程与光辉成就,展示温岭人民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大气开放、敢于担当的精神。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01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中共温岭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温岭新城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温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温岭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温岭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台州市摄影家协会

02征集内容

聚焦温岭“两城两湖”战略发展目标,用镜头记录和展示该区域优美的自然风光、深厚的人文历史和瞩目的社会发展成就,要求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03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04荣誉设置

金质收藏2件,每件稿酬人民币5000元;

银质收藏6件,每件稿酬人民币2000元;

铜质收藏12件,每件稿酬人民币1000元;

优秀作品100件,每件稿酬人民币200元。

个人入选总数一般不超过3件,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入选作品稿酬由承办单位向入选作者支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05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鼓励新人新作。

2.作品必须取材于温岭“两城两湖”辖区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承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承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选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3.每件参赛作品只能一人署名,谢绝共同创作,谢绝署网名。

4.主承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接到调图通知的投稿者应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须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承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活动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选作品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公布正式入选名单。

6.对于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出版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活动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取消资格;主承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承办单位所有。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06作品评选

由举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单位

负责人等进行评审。

07投稿须知

1.征集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10幅,每组计1件,每人限投12件。文件格式要求为JPG,长边5000像素,大小一般不超过5M。

2.投稿邮箱:496194796@qq.com。

参赛作品按照“投稿者姓名+作品标题+手机号”格式为作品命名,并将投稿作品和作品说明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投至邮箱(请注明:“湖城共融 逐梦先行”全省摄影大赛投稿)。备注信息不全的投稿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联系人:王灵阳,13758699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