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盘龙区“翰墨颂党·廉润盘龙”廉洁文化书画摄影作品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持续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之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不断增强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特举办“翰墨颂党•廉润盘龙”廉洁文化书画摄影作品展,以笔墨抒廉,以丹青话廉,以镜头倡廉,在全社会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现面向全区征集一批优秀廉洁书画摄影作品。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昆明市盘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组织部
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宣传部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

昆明市盘龙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评选方式及展出

本次廉洁书画摄影作品评选采取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委会集中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作品若干件,并对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网络投票、入展作品公示及线上展览,请关注“盘龙清风”“盘龙先锋”“微观盘龙”微信公众号。

活动详情与规则

征稿对象
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
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区属各街道党工委、
社会各界书法、美术、摄影工作者、爱好者。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11月20日

展览时间

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
具体时间请持续关注盘龙清风、盘龙先锋、微观盘龙公众号通知

 征稿主题

书法类书法作品不限书体,作品要紧紧围绕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主题,体现廉洁奉公、清正廉洁的内涵,如家风家训、廉洁格言警句、名人名言以及讴歌真善美、弘扬正能量的古诗词、党和国家领导人语录或自撰诗文均可。作品规格要求六尺整张(180×98cm)或对开(180×49cm/98×98cm)、小字类(字径在2cm以内)四尺整纸(138×68cm)或对开(138×34cm/68×68cm),竖幅,附释文。

绘画类

体现清正廉洁、崇廉拒腐思想的人物形象、历史故事、山水花鸟或者能够反映民族大融合、少数民族人物、少数民族节庆活动等多种主题。采用中国画、油画、版画、素描、水粉、水彩、剪纸等表现形式创作。中国画作品规格要求六尺整张(180×98cm)或对开(180×49cm/98×98cm)、四尺整纸(138×68cm)或对开(138×34cm/68×68cm),竖幅。其余画种最长边不超过80cm,最小边不小于26cm。

摄影类

能够反映盘龙区优化营商环境、乡风文明建设、基层社会治理、部门主责主业、日常监督检查、四季风土人情和自然风光、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民族大团结大融合、为群众办实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幸福盘龙”建设、“清廉单元”建设等主题的摄影作品。作品规格要求为电子照片,大小不少于1M,且摄影作品必须原图,具有详细照片属性(未经过微信、QQ等渠道传输、下载过的图片)。每张照片有一个小标题和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作品要求

1.所有类别作品请严格按照规定作品尺寸投稿,超出或小于尺寸不予参评。另附300字以内的创作背景文字介绍(线下解说词和线上展览使用)。
2.书画作品请勿装裱,由主办单位统一装裱。摄影作品为电子照片,刻盘报送。
3.所有投稿作品须为本人原创,凡是剽窃、抄袭、临摹、套改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所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投稿者自负。
4.全区各级党组织要高标准把好选送作品质量关。在报送选送作品时,另附500字以内的单位主责主业和党风廉政建设亮点工作,作品入选展出后,将在线下和线上展览解说词中针对性体现该单位的亮点特色。
5.请作者投稿时认真填写作品登记表(附后)。全区各单位各部门选送作品入选展出后不再退还原作者,以发放纪念品和入展证书代替;全区各界书法、美术工作者、爱好者报送的书画作品,入选展出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原作者,并发放相关纪念品、证书;限于人力,未入选作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和样图。
6.摄影作品投稿者要确保作品未在媒体公开发表过,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并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其他事项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作者具有署名权。2.凡送展作品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各项规定。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投稿方式

字画作品原件、摄影作品光盘寄达或送达地址:盘龙区文联(盘龙区北京路616号)

邮编:650000

联系人:郑玉宇13888369559,

李金胜13888373131。

1699978358-附件:盘龙区“翰墨颂党•廉润盘龙”廉洁文化作品展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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