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首届“翰韵杯”全国书法大赛云展览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7日 分类:书法大赛 浏览量:2117
福建省莆田第十八中学为国家教育部“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和书法报社“全国书法教育百强学校”,学校以书法教育为特色,建有翰韵书画展厅、翰韵书法长廊、翰韵书法社和翰韵讲堂等,形成独特的校园书法文化。为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等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福建省莆田第十八中学特与莆田市妈祖书画院共同举办首届“翰韵杯”全国书法大赛云展览活动。现将征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福建省莆田第十八中学
莆田市妈祖书画院
二、参赛内容
鼓励书写与教育有关的名言警句、诗词歌赋;提倡书写《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中的优秀诗文背诵推荐篇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福建莆田历史文化的诗、词、赋、联等;亦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古典诗词或古今诗文。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书体不限,草书、篆书请附释文。
三、参赛作品要求
1.投稿数量:每位作者限投稿2件作品。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2.组别与作品规格:
(1)四尺书法作品组:规格为四尺整张(138cm*69cm)、四尺对开(138cm*34cm)、四尺斗方(69cm*68cm),三种规格选一,横竖不限。
(2)小品书法作品组:统一规格60cm*30cm,一律竖式。
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信息填写: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参赛组别、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邮编。参赛信息填写不完整的作品不予评选。
四、奖项设置、评选办法
1.奖项设置:
(1)金奖2名:
四尺书法作品组1名,奖金3000元。
小品书法作品组1名,奖金2000元。
(2)银奖6名:
四尺书法作品组3名,奖金各1500元。
小品书法组3名,奖金各1000元。
(3)铜奖20名:
四尺书法作品组10名,奖金各600元。
小品书法组10名,奖金各500元。
(4)另设入选作者100名。
所有奖金均为税前,主办单位向所有入选及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2.由主办方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认真严格评选,评选结果将及时公布。
五、其他事项
1.征稿范围: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保持一致)。
2.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截稿。2024年1月上旬举行评审并公示结果,2024年2月举办首届“翰韵杯”全国书法大赛云展览获奖作品展。
3.投稿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何寨社区康富西路219号(莆田第十八中学),邮编:351162。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5080396600(微信同号)。
请在投稿快递外包装上标注“翰韵杯”字样。
4.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94-5396007(陈老师),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4.投稿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代笔、临摹、抄袭、集字及一稿多投等均属违规行为,违规者取消资格。投稿者应保证对投稿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应保证其投稿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等权利。凡与上述要求不符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5.获奖作品云展览将在“莆田十八中”官方公众号展出。主办方对入展作品享有使用权,包括宣传推介、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制作画册、信息网络传播、公益事业等,不再另付稿酬。
6.凡投稿者即视为认同并遵守本次大赛规则,主办方拥有对此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
首届“翰韵杯”全国书法大赛组委会
202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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