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云南省第三届小型艺术作品展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云南文学艺术馆建设成为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公共文化的阵地作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讴歌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丰功伟绩,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举办“2023·云南省第三届小型艺术作品展”,现面向全省广泛征稿,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云南文学艺术馆

二、协办单位

云南省美术家协会

云南省书法家协会

云南省摄影家协会

三、展览时间及地点

展览时间:以云南文学艺术馆官方公众号通知为准
展览地点:云南文学艺术馆二楼临展区

四、展览内容及规模

展览内容:美术、书法、摄影作品
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共展出作品160件,美术作品60件(中国画15件、油画15件、版画15件、其他类别约15件),书法作品50件,摄影作品50件。其中,各协会邀请作品30件,公开征集130件。

五、征稿须知

1.云南省范围内公开征稿,投稿作者须具备云南籍或在云南生活、工作、学习者。
2.投稿作品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向善向美,在艺术形式和风格语言等方面突出时代特征,展现云南艺术创作的新风貌。
3.美术、书法作品限近年创作,摄影作品不限创作时间,此前参展第一、二届云南小型艺术作品展的作品,不再接受投稿。
4.每位作者限投一件作品(含合作),多投则视为无效稿件。
5.各类参展作品规格要求,详见《2023·云南省第三届小型艺术作品展参展作品有关规定》(附件),请严格执行,不符者拒收稿件。

六、作品评选

作品评选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

(一)初评
投稿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4日止。
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的电子图片为JPG格式高清图,文件大小不少于5MB,不大于10MB,限投1张完整图片,不得多报作品局部图片。
2.投稿方式:
(1)扫描“2023·云南省第三届小型艺术作品展”专属二维码进入投稿平台,根据页面提示输入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类型、作品尺寸等信息,并上传作品图片(作品图片文件名为:作者名+作品名称+作品尺寸),进行线上投稿。
(识别上方二维码可进入投稿平台)
(2)关注“云南文学艺术馆”公众号,输入“投稿”,进入“2023·云南省第三届小型艺术作品展”投稿平台,填写作品信息并上传作品图片(作品图片文件名为:作者名+作品名称+作品尺寸),进行线上投稿。
3.初评结果将于2023年12月4日在“艺术云南”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自行关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复评
1.初评入围作者须按要求于2023年12月12日前将原作寄到我馆,参加复评,逾期不再收件。
2.寄件请在原作背面右下角注明:展览名称、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称(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画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王小川 18208850517
            策展交流部 0871-65139648
收件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4066号云南文学艺术馆。
3.复评结果于12月19日在“艺术云南”微信公众号公布。
4.复评落选作品待展览结束后统一退件。
5.展览开幕后择期进行研讨会并颁发展览证书等。

七、作品收藏

“2023·云南省第三届小型艺术作品展”秉持“以展促藏”的理念,凡入选本次展览并经专家论证有收藏价值的作品,我们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征询作者捐赠意愿。经作者同意捐赠后由本馆收藏的作品,颁发《云南文学艺术馆收藏证书》。
收藏咨询电话:0871—67217389。

八、展览费用

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参展待遇及约定

(一)参展待遇
1.书法、摄影类入展作品,可作为云南省书法、摄影家协会的入会条件条件之一。美术类入展作品,由评委会选出30幅优秀作品,加盖云南省美协公章作为加入云南省美术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2.由主办单位向作者颁发参展证书;
3.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作品集一本;
4.每位参展作者作品均可在云南文学艺术馆线上展厅进行展出。
(二)相关约定
1.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放映、展览、发行、宣传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任何报酬。
2.送展作品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复制他人作品参展。如造成任何法律纠纷,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并取消其参展资格。
3.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4.主办单位拥有展览最终解释权。

云南文学艺术馆(云南省美术书法研究院)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2023·云南省第三届小型艺术作品展

各类参展作品有关规定

一、书法作品有关规定
(一)书法作品
1.书法作品尺寸不得超过70厘米(高)×70厘米(宽),对联作品最长边尺寸不超过138cm。
2.主办方将统一为作品裱板配框,手卷、册页需作者自行装框,不收装轴作品。
(二)篆刻作品
1.需拓印剪贴成印屏,每件印屏不少于4方印(不含边款),拒收原石。
2.印屏尺寸统一为70cm(高)×34cm(宽)。
(三)注意事项
1.主办方将统一为作品裱板配框,手卷、册页需作者自行装裱装框,不收装轴作品。
2.篆书、草书和书写自撰内容的作品,需配释文,并随作品一并寄出。
二、中国画作品有关规定
1.作品尺寸不得超过70厘米(高)×70厘米(宽)。
2.主办方将统一为作品装裱配框,不收装轴作品。
三、油画作品有关规定
1.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70厘米(高)×70厘米(宽)。
2.作品须有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无外框作品须有专用包装盒。
3.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
四、版画作品有关规定
1.版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70厘米(高)×70厘米(宽)。
2.不展出版画原版。
3.作品邮寄可用五合板相夹或画筒、塑料筒。
五、雕塑作品有关规定
1.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100厘米以内,重量在50公斤以下。
2.材料包括:青铜、铁、木材、石材、不锈钢。特殊需要可用树脂材料,易碎易折损材料限用。
3.高浮雕作品参展应固定于自制可拆装落地展架。
4.全部展品自制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以螺栓连接各箱板,可二次使用。
六、水彩·粉画作品有关规定
1.水彩·粉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70厘米(高)×70厘米(宽)。
2.主办方将统一为作品装裱配框。
七、漆画作品有关规定
1.漆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70厘米(高)×70厘米(宽)(包括外框尺寸)。
2.漆画一般须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不装外框的作品须有专用包装。
八、插图·连环画作品有关规定
1. 连环画作品要有内容提要,每件作品不少于4幅。
2. 插图作品要注明文本出处并附内容梗概,每组插图作品不超过4幅。
3.每幅作品尺寸不超过30厘米×40厘米。
4.每幅作品要附文字说明,文字须编排处理并粘贴在作品上。
5.每件作品装入一个纸袋。
九、综合材料绘画作品有关规定
1.作品尺寸不得超过70厘米(高)×70厘米(宽)×10厘米(厚)。 
2.作品须自行装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无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箱。 
3.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 
十、摄影作品相关规定
1.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均可,题材符合展览主题,体裁不限,限投单幅。
2.投稿作品均为JPG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5MB,胶片拍摄的请自行扫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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