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届海南省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大赛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3日 分类:书法大赛、美术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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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推动我省文化事业的发展,进一步丰富我省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优质普惠的公共文化服务,海南省群众艺术馆拟于2023年11月举办“2023年第三届海南省群众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大赛”展览活动,现面向广大市民群众征集作品,具体内容如下:
指导单位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主办单位
海南省群众艺术馆
协办单位
海南省书画院
各市县(区)群艺(文化)馆
本次活动向社会公开征集美术、书法、摄影作品,投稿需提供作品高清照片10寸1张,报送至当地群艺(文化)馆,由当地群艺(文化)馆集中报送至省群艺馆进行评审。
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以“宣传二十大·奋进自贸港”展现人民群众幸福美好生活为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践行新时代党的文艺方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品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和学术性,充分体现时代精神,突出地域特色。
1.美术作品征稿要求
作品风格、画种、体裁不限(包括油画、中国画、版画、水彩、剪纸、综合类),注重美学品位和艺术质量,绘画作品规格不超过150cm(高)×120cm(宽),无需装裱,雕塑作品长宽高不超过80cm。
2.书法作品征稿要求
以毛笔书法为主,作品规格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竖式。使用他人诗文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并附释文,书写时要保持内容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诗文名称。
3.摄影作品征稿要求
彩色、黑白不限,一组照片计1件作品(须由4-10幅照片组成)。投稿作品不得违背拍摄对象的客观真实属性,允许在影像真实性基础上的适度后期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的后期调整,色彩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含单色)等。
本次活动参评作品应为近3年以来新创作、未参加过省级以上各类作品展览的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或复制他人作品参展,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因知识产权产生的纠纷,均由投稿作者负责。入展作品将编印《第三届海南省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大赛作品集》并颁发证书和精美画册一本。
海南省群众艺术馆活动部联系人:王娟、陈为云、何苏
联系电话:0898-65203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