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成功故里·活力石井”福建省摄影短视频大赛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日 分类: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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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井镇是民族英雄郑成功的故乡、福建省第四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地处泉州“南大门”,北依水头、南临金门,东濒晋江、西接翔安,坐拥“海”“空”双港,是闽西南协同区、厦漳泉都市圈、泉厦科创走廊、泉州南翼国家高新区的核心地区。全镇行政区域面积86.9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53.04平方公里,拥有32.56公里海岸线,下辖25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常住人口约11.6万人,旅居海外侨亲和港、澳、台同胞6万多人,是闽南地区侨乡名镇。
为了向建国74周年和南安市撤县建市30周年献礼,将石井镇打造成“最具闽南风情的乡村旅游和摄影摄像目的地”,凸显石井旅游资源的精华,提升石井文化景观、自然景观的品位,展示石井自然人文与经济发展的良好形象,特举办“成功故里·活力石井”全省摄影短视频大赛。
主办单位
一、征集内容
凡是反映石井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和石井自然景观、人文历史、民俗风情、百姓生活的摄影、短视频作品均在征稿之列。作品力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较高的艺术感染力。
1.成功故里:体现石井镇与郑成功有关的古迹、历史、景观、活动等;
2.魅力侨乡:体现石井镇本土文化与西方文化相结合的文化创新、文物古建等;
3.活力石井:体现石井区位优势,石井作为泉州南翼国家高新区核心区的勃勃生机和当前石井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等进程;
4.印象石井:体现石井独特的渔业文化、民俗风情、宗教信仰、人文古迹、人文历史、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5.两岸交流:石井镇体现海峡两岸同根同源、同文同种的交流活动、历史痕迹等;
6.最美乡村:体现石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效,乡村特色、乡村之美等。
二、活动方式
面向全社会征集作品,机关企事业、团队和个人均可参赛。
1.参赛作品限在南安市石井镇地界内拍摄,作品必须是2022年以来拍摄的(组照可以不限,但至少要有一幅是2022年以后拍摄的),已在省级以上入选、获奖的作品不可参赛。
2.摄影作品:稿件为JPG格式,文件大小5M以上,组照需拼接成一幅作品。每人投稿数量限30幅,组照4~8张(组照请拼接成一幅作品投稿,每幅算一幅)。
3.短视频作品:可运用短纪录片、短视频、Vlog 多种表现形式。作品时长在30-240 秒,引用素材比例不得超过成片 20%,画面清晰流畅,支持常用格式,推荐使用MP4格式。
4.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使用设备不限。比赛不接受AI成像作品,一经发现,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已获奖入选的资格,并追索奖金、奖牌、证书。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6.主办方在保证参赛者的著作权、署名权的前提下,作者需向大赛主办方提供含拍摄信息的原始数码照片和视频,以便鉴定和制作展览作品之用。同时需配合活动宣传推广,对参赛视频进行免费剪辑,并使用获奖的短视频进行展播、展示。
7.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入选和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举办展览、出版画册、相关宣传等,不再支付稿酬。
11.主办方对本次征稿启事拥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同意本方案之所有规定。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拟评出摄影类获奖入选作品100幅,设奖如下(税前奖金):
三等奖以上获奖作者不重复,颁发奖杯、获奖证书;每位作者获优秀奖、入选作品不限数量,颁发入选证书。
五、征集时间
六、投稿方式
投稿多幅作品的,请将作品存放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成功故里·活力石井’全省摄影短视频大赛”,例如:“张三+138****5678+‘成功故里·活力石井’全省摄影短视频大赛”,并将文件打压缩包后投稿,信息不全的作品,恕不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