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办单位
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
佳木斯市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
《青少年书法报》社
佳木斯市政协书画院
二、评审机构
三、征稿要求
年满18周岁以上黑龙江省书法家及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以歌颂黑龙江省大好河山和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丰硕成果的内容为主,或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及自作诗词联赋等。(2)规格:投寄作品为原件,尺寸为4平尺以内,形式不限,书体不限,草书和篆书请附释文。作品以竖式为宜。所有作品请勿装裱。(3)此次展览的所有作品不退稿,均由承办单位收藏。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黑龙江省第四届书法小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随作品一并寄出。邮件显著位置请注“小品展”字样。
6.书写材料
四、评审
五、出版
六、作者待遇
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