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大美壮乡·森情绿韵”广西森林草原湿地摄影和微视频大赛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6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1138

为生动展现八桂大地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利用成果,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与广西云数字媒体集团联合举办“大美壮乡·森情绿韵”森林草原湿地摄影和微视频大赛,征集原创摄影和精品视频,通过镜头的语言关注林业生态保护修复与科学利用,培养人们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情怀,宣传展示广西森林草原湿地的秀美和生态价值。
欢迎区内外摄影爱好者、视频制作者和全区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踊跃投稿参赛。
滩涂湿地和谐共生生态美

  大赛主题

“大美壮乡·森情绿韵”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云数字媒体集团

承办单位

广西林业信息宣传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草地监理中心

  大赛内容

参赛作品必须表现我区林业自然风光、林业生态保护、林业生态文化和林业事业建设成效等内容,具体包括:

01林业草原自然风光和生物多样性(包括并不限于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下同)。
02林业草原生态文化、森林旅游和林业生产生活。
03林草融合、草原牧业、草原风电光伏产业。
04林业生态修复治理、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等林业资源保护。
05反映林业科学利用等方面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参赛对象

区内外摄影爱好者、视频制作者、林业系统干部职工。

  时间安排

作品宣传发动时间2023年8月作品征集时间

即日起—2023年12月31日

本次征集活动采取线上投稿方式,由广西新闻网开设活动专题页面,设置线上投稿入口。参赛者可自行输入网址(http://fastcurd.gxxw.cn/forms/index/2023dmzx)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投稿页面,填写作者、联系方式、作品简介等信息,并将摄影作品或微视频作品以压缩包文件的形式上传。

截稿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截稿后关闭作品上传通道。

作品整理、初评时间

2024年1月10日前

专家评审时间

2024年1月10日—1月20日

评审结果复核时间

2024年1月10日—1月25日

结果公布时间

2024年1月中下旬

  奖项设置

摄影类奖项设置金奖1名,奖金:5000元/名

银奖

3名,奖金:2000元/名

铜奖

5名,奖金:1000元/名

优秀奖作品

20名,奖金:500元/名

视频类奖项设置

金奖

1名,奖金:5000元/名

银奖

2名,奖金:2000元/名

铜奖

3名,奖金:1000元/名

优秀奖作品

10名,奖金:500元/名

优秀组织奖

设优秀组织奖5名

颁发奖杯、证书,不设奖金

参赛要求

(一)摄影作品要求:1、作品风格题材不限,讲究思想性与艺术性并重,欢迎选送具有创新意识的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新作。2、摄影作品须为JPG格式,横幅、竖幅均可,长边像素不低于3000,图片大小不小于2M,最大不超过20M;黑白、彩色照片不限;单幅、组图均可,组图数量在3至5幅之间。

3、谢绝经过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做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彩色照片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作品,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本次大赛接受接片。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

(二)微视频作品要求:

1、微视频作品形式不限,可以是微电影、纪实短片、视频剪辑、公益广告、动漫等;作品时长不限,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作品内容要求节奏紧凑、内容真实、积极向上、紧扣主题;作品名称不限,可依据所拍内容自由拟定。

2、微视频作品拍摄应采用全高清4K,比例为16:9横屏,分辨率不得低于3840*2160ppi,记录码率不低于25M,帧速率不得低于25fps;格式以MP4格式为主,动漫参照以上要求转为MP4视频格式再提交,视频输出码率不得低于15M/s,以保证播放器全屏模式播放清晰。

3、微视频作品除允许对色调、反差、片段转场等做适当调整外,不得通过软件增加原来视频中根本不存在的事物,不得改变作品原貌,不可添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等商业元素。

参赛须知

01参赛者须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授权主办方将该作品以原作者或单位名义进行推广传播。
02作品必须取材于广西区内,并承诺作品原创性,严禁剽窃、抄袭。
03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不存在权属纠纷或版权纠纷,且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作者对投稿作品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承担全部责任,给主办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04活动期间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退稿。若投稿作品不符合活动要求,主办方有权单方删除投稿作品。
05主办方有权将所有获奖、入选的图片、视频及文字说明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其广告、宣传及文化、旅游商品开发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并不再付酬。
06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不符合参展规定要求的作品,一旦发现或有人举报,经核实后将取消获奖资格。省级以上摄影比赛中获得过一、二、三等奖的摄影作品谢绝参加投稿。
0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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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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