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国第19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

发布时间:2023年9月2日 分类:摄影大赛 浏览量:378

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是1981年经中国文化和旅游部(原中国文化部)批准设立,由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中国举办时间最久,规模最大,具有广泛影响的重要国际摄影展览。中国第19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以下简称“国际影展”)由中国摄影家协会、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珠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中国摄影家协会对外联络处、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广东省摄影家协会、珠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承办,将于2024年在中国广东省珠海市举行。本届国际影展旨在综合呈现世界各国近年来在摄影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展示各国摄影家在摄影艺术领域的探索和实践成果,促进世界各国摄影文化的交流、融合与发展。

现诚挚邀请世界各国、各地区的摄影团体、摄影家投稿。

时间

截稿:2024年3月31日评选:2024年4月

展览:2024年10月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评选和展览无法按期举办,大展有关事项将相应顺延。

荣誉设置

本届展览设有三个单元,分别为“温暖”主题单元、无主题纪实类单元和无主题艺术类单元,各单元入选约100件,共约300件。每位作者可参加其中一个单元或多个单元,同一作品不得报送不同单元。投稿作品单幅、组照均可,一幅作品或一组作品为“一件”。一组作品限4-12幅。每位作者限投稿20件,作品需为2013年以后拍摄(含2013年)。每位入选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证书和一本收录本人作品的画册。

本届展览还设置组织工作先进单位或个人荣誉,约10个,授予对本届展览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以上设置,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因违规等原因取消资格后,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类别释义

1.“温暖”主题单元:主题释义:温暖不仅仅来自身体的触觉,更是源于心灵的感受。我们接受温暖的同时,也在释放着温暖。人人都献出一份温暖,世界才能充满爱与关怀。

(参加此类别评选的作品需围绕“温暖”的主题释义进行创作,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

2.无主题纪实类单元:

纪实类释义:纪实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人文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提交纪实类作品请注意查看“四、规则”下第7、8条。

3.无主题艺术类单元:

艺术类释义: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自然环境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

规则

1.投稿方法:请登录中国摄影家协会网(www.cpanet.org.cn)首页,进入“中国第19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专区,根据提示,注册登录后,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作品。本届展览只收电子文件,文件格式要求为JPEG,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图片大小限2~5M。2.本展览不接收已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和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中入选的作品。

3.参选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4.所有投稿作品严禁利用任何技术方法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或局部影像。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5.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一切资格。

6.对于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其他严重违规情况的,组委会将取消投稿者的入选资格,并在媒体上通报;情节特别严重者,将禁止其参加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所有展览活动两年直至终身。

7.纪实类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调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8.纪实类入选作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向组委会提供作品原始影像文件。原始影像必须是作者本人用摄影器械拍摄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即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资格。

展览评选
组委会将邀请若干名国内外著名摄影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摄影作品进行评选。

相关事项

1.本届展览国内入选作品可计入中国摄影家协会入会申请积分。国外入选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荣誉会员条件之一。2.本届展览拟入选作品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www.cpanet.org.cn)上公示,为期一周。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公示期满后,入选结果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等媒体上公布。

3.主办方有权在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和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其他活动中,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对入选作品进行使用,并不支付报酬。

4.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

5.组委会对本征稿启事及本届展览的有关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

6.联系方式: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家协会对外联络处(邮编:100007)

电话:010-65141380、65255117

咨询邮箱:cpacontest@126.com(此邮箱不接收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