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简介
九华山是历史文化名山。九华山原名九子山,唐天宝年间大诗人李白游九子山,见景色秀美,状若莲花,诗兴大发,随吟唱出:“妙有分二气,灵山开九华”,“九华山”因此得名。而后历代文人骚客纷至沓来,建阳明书堂,办太白书堂,留下几千首赞美之诗,故九华山又有“千载诗人地”之誉。
九华山,是首批国家5A级旅游景区,先后荣获国家文明风景名胜区、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世界地质公园等殊荣。

01主办单位
《大众摄影》杂志社
02承办单位
九华山旅游市场宣传中心
03协办单位
04截稿日期
05入展设置
06投稿须知
注意:两种投稿方式,选择一种即可,不要重复投稿。
大众摄影网内投稿区,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建议600—1000像素。投稿者注册时均需填写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箱、电话、身份证号,注册成功后,在投稿区发帖时只需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简要说明,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投稿咨询电话:010-65250934
07征稿规则
3.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 (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完整的exif数据;胶片拍摄的请扫底),请投稿者在接到通知后按时提供,逾期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本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大众摄影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将公布入展名单。
6.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该展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温馨提示:
-九华山门票: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或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会员凭会员证和身份证原件可办理九华山风景区门票免票手续。
-缆车索道票: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或安徽省摄影家协会池州藉会员,可凭会员证和身份证原件办理景区缆车、索道免票乘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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