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展览主旨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推动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美术工作的中心环节,引导美术家努力创作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美术作品。
二、展览名称
第十届黑龙江省漆画作品双年展
三、展览时间
2021年11月16日至28日
四、展览地点
黑龙江省文联臻艺艺术馆(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
五、办展单位
主 办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
承 办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漆画艺术委员会
协 办
黑龙江财经学院
六、组委会
顾 问
张云凯 韩会峰
主 任
赵云龙
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海玲 叶 剑 白 斌 宇 恒 肖禹蓁
张 雷 赵庆峰 霍 炬
秘书长
肖禹蓁
办公室主任
梁 军 宇 恒
七、评选委员会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八、作品要求
作品在全省范围内征集,凡未参加过省级展览的作品均可应征。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符合时代发展主流,题材、风格、形式不限。作品装裱后最长边不超过200厘米。
九、作品报送
1、初评
①.本次展览采用电子方式投稿(不收纸质照片)。图片要求统一为tif格式高清晰度画质,像素至少在6MB以上,颜色与原作接近,并请注明标题、姓名、尺寸(单位:厘米)、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②.展览电子图片接收邮箱:261602005@qq.com。每人最多可报送2幅作品参评(展出1幅)。
③.报送作品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至25日。
2、复评
①.初评结束后,我们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初评结果,并在黑龙江文艺网公布。
②.2021年11月1日至7日,请进入复评的作者将原作(自行装框,并于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品题目、尺寸、作者姓名、地址、电话)寄或送至指定地点,收件地址和收件人另行通知。
3、联系人
王 冲
电 话:15004608203
十、作品评选及待遇
1、展览拟评选出金奖2件、银奖4件、铜奖6件、优秀奖20件及入选作品70件。特邀作品由评委会提名,并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评选产生。
2、入选作品可作为省美术家协会的一次入会条件。
十一、退件
展览结束三日内,请作者取回作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过期不候。
十二、展览解释
展览组委会享有针对本次展览各项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具体展出安排以展前通知为准。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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