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广西艺术学院
广西书画院
广西艺术学院造型艺术学院
广西美术家协会雕塑艺委会
广西艺术学院城市雕塑研究所
广西艺术学院中国—东盟城市雕塑与公共艺术创作中心
二、展览组委会:
三、评选委员会:
四、展出时间:
五、展出地点:
六、展出规模:
本次展览将展出广西雕塑家创作的城市雕塑作品图片100余件,城市雕塑实物小稿30余件;全区历年参加国展雕塑入选及获奖作品、历年国家艺术基金资助作品、历年区展雕塑获奖作品50余件;当代雕塑创作作品50余件。
七、作品征集
2.征稿范围:广西雕塑家创作的城市雕塑作品小稿、
创作草图、制作完成实景照片或现场施工照片、与重要领导合影照片等。
3.征稿方式: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不小于5MB的JPG格式高清电子照片,老照片可适当降低像素。图片要注明相关信息: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称、作品尺寸、材质、创作年份、联系电话、注明是否能提供实物小稿参展,发送至电子邮箱:gxdsdz2021@163.com。
2.征稿范围:历年国展雕塑入选及获奖作品、历年国家艺术基金资助作品、历年区展雕塑获奖作品等。
3.征稿方式:
2.参展要求:
参展作品不限尺寸、材质。
3.征稿方式: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不小于5MB的JPG格式高清电子照片。注明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称(与画面相同)、作品尺寸、创作年份、联系电话),发送至电子邮箱:gxdsdz2021@163. com。
通过初评者,主办方将以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作者,请作者将作品原件寄至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待定)。展览结束后由主办方统一组织退件。作品往返邮寄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八、作者待遇:
九、宣传事宜:
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权。
十、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并取消其参展资格。
十一、凡送作品参评、参赛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展览信息可登陆广西美术家协会网站(http:// www. gxwenlian. com/msxh/)查看。
十二、未尽事宜请电联:雷萍,0771-3391927。
2021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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