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办单位
缙云县人民政府
3、协办单位:中共缙云县委宣传部
丽水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范围
三·征稿要求
3、篆刻作品:每件印蜕6-8方,并附2个以上边款拓片,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须自行粘贴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规格统一为高68厘米,宽45厘米。另一份粘在A4纸上并注明释文及姓名、联系地址。
4、书法、篆刻作品来稿时请勿托裱或用胶膜复背;草书、篆书作品须附释文。投稿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陆维钊奖”字样。
5、投稿数量不限,每件作品务必在背面左下角用铅笔工整书写作者的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限于人力,凡投稿作品一律不退(不符合年龄要求者请勿投稿)。
6、凡是省书协会员作者,可由当地市书协集体送稿(作品背面下角请粘贴省书协会员证复印件);亦可自由投稿,但须参照第5条办理。
7、非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入展可视为加入浙江省书协条件,入选作者可视为加入省书协条件之一。
四·征稿日期
五·收稿地址
收件人:陈辉琪
六·展览和评选
3、评审结果在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凡发现代笔或临摹、抄袭他人作品者,取消入展、优秀资格,代笔者还将在相关媒体上通报。
4、抽取一定比例的入展、优秀作品作者进行面试。凡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优秀资格。
5、出版《“陆维钊奖”第九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作品集》,作品集为大16K彩色精印。所有入展作品均编入作品集,入选作品的作者名单在作品集后页予以刊发。
6、组委会将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所有获奖、入展、入选作者将获赠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陆维钊奖”奖金2万元,优秀作品奖金每人1万元,提名作品奖金每人5仟元。
7、2021年10月在浙江展览馆举行展览开幕式、颁奖仪式及作品集首发式。
七·有关事项
3、凡投稿参展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规定。
4、本次大展的解释权归“陆维钊奖”第九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组委会。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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