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建党一百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四川省美术家协会、四川美术馆决定在2021年8月举办“四川省第十届新人新作美术作品展”,本次展览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非中国美协和省美协会员的作品,经过评选、展览,充分展示近年来我省美术新人的丰硕创作成果,推动新人新作美术作品展在新发展阶段取得更新的成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现将本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四川美术馆
二、展览时间:
2021年8月
三、评审:
评委会由四川省美术家协会、四川美术馆聘请专家组成。
四、展出规模:
展出入选作品200件(含优秀作品60件)。
五、参展要求:
1、所有作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电子高清照片(每张照片不低于3M,JPG格式)的形式参加初评,其中雕塑作品需发送作品六面图的电子高清照片(每张照片不低于3M,JPG格式)参加初评。
电子邮件须注明:(1)四川省第十届新人新作美术作品展参评作品(2)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3)作品名称、画种、尺寸(高x宽 或 长x宽x高 厘米);(4)联系电话、详细联系地址。
初评通过后再送原件参加复评。
2、参评作品必须是作者近两年内创作的原创作品,参评人员每个画种限交一件作品。
3、请参展作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复评名单。
六、作品尺寸(装裱或装框外径):
1、中国画:装裱后不超过250厘米(高) x 200厘米(宽)。
2、油画、版画、水粉水彩及其他画种作品:装裱后不超过200厘米(高) x 200厘米(宽)。
3、雕塑:作品组装后不超过200厘米(长)x 200厘米(宽) x 200(高)厘米(材料包括青铜、铁、木材、石材、不锈钢等),易碎易折损材料限用,重量在150公斤以下。
4、综合材料作品:不超过200厘米(高)x 200厘米(宽) x 10厘米(厚),限平面作品,墙面悬挂为宜。
七、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凡涉嫌抄袭、侵权他人作品参展者,高仿、复制自己作品参展者,一律取消参评、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3、所有入选作者可获得申请加入四川省美术家协会入会条件一次。
4、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实施方案中的各项规定。
5、入选作者将获得证书及展览作品集一本。
八、电子邮件收件时间:
2021年5月10日—31日
电子邮箱:
sichuanmuseum@sina.com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四川美术馆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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